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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论衡》的知行观

2024-05-15 14:14:43 来源: 社科在线

  王充在《对作篇》中,阐明其写作《论衡》的动机和宗旨时说:“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故虚妄之语不黜,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放流,则实事不见用。”因此,他在篇末总结说:“《论衡》实事疾妄……无诽谤之辞。”在《语增篇》中,王充指出:“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列。自列则是非之实有所定矣。”王充在《论衡》中,在分析各种自然现象之因果、辨别各种传说之真伪、评论各家学说之是非、批判各种迷信之虚妄的时候,就是本着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他所采取的根本方法就是“方比物类,明于有效,定于有证”的“实事疾妄”方法。

  严格地说,王充很少有直接讨论知行关系的论述。其所谓知行观,重在讨论“知”的来源及检验“知”的真伪,虚实的标准问题。他认为,真正的知并非是先天性的“生而知之”,而是后天性的“学之问之而后知”的,检验“知”是否正确的标准是实践的“效验”,也即“行”。他断言:“天地之间,含血之类,无性(生)知者。”“夫可知之事者,思虑所能见也。不可知之事,不学不问不能知也。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故智能之士不学不成,不问不知。”他在

  《知实篇》列举十六个实例,证明“圣人不能先知”、必以“学之问之”而后知的观点。例如第三例:“颜渊炊饭,尘落甑中。欲置之则不清,投地则弃饭,掇而食之。孔子望见,以为窃食。圣人不能先知三也。”他说:“儒者论圣人,以为前知千岁、后知万世,有独见之明、独听之聪、事来则名、不学自知、不问自晓、故称圣则神”,王充批驳了这些谬论,断定“此皆虚也”。他的结论是:“以今论之,故夫可知之事者思虑所能见也,不可知之事,不学不问不能知也。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

  关于检验认识之“知”的标准,王充也提出了他自己的见解。既然“知”的获得须从“耳闻、目见、口问”开始,再经过“心意”的“议”“推”“揆”“原”等加工制作的“实知”呢?用什么去检验“知”的“虚实”呢?王充认为,客观事实的“效验”就是检验认识(“知”)虚实、真伪的标准。他在《实知篇》中开宗明义就说:“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又说:“事有证验,以效实然。”王充所讲的“效验”,基本意思就是用客观事物或者现象本身的效果和证据(即所谓行),来判断和证明人们的认识(即所谓知)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实际,这就是以行证知的方法。在他看来,如果不依据“行”去验证“知”,即便是圣贤也不能确定事物的真妄虚实。因此,王充坚决反对那些俗儒们“论事不引效验”、喜欢“增益其事”的主观主义态度,而提倡“实事疾妄”的唯物主义态度,这也可以说是一种知行统一的认识论。

  在《论衡》中,还有一段体现王充尊行思想的陈述:“陈子禽问子贡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温、良、恭、俭、让,尊行也。有尊行于人,人亲附之。人亲附之,则人告语之矣。然则孔子闻政以人言,不神而自知之也。”这里所谓“闻其政”,就是获得对该邦政治得失知识的了解;“温良恭俭让以得之”者,是通过展现温、良、恭、俭、让五种道德行为加以体现;所谓“尊行”就是对道德实践行为的尊崇。这也体现了王充的知行统一观。

  总之,王充的效验论,在认识起源问题上是以客观存在为第一性,主张认识来源于实际、依赖于存在,并且包含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两个阶段,在检验认识的标准上,主张用客观实事的效果和证验检验认识的真伪,而反衬主观臆想。王充效验论的根本特点就是主张实事求是、反对虚妄迷信。这种注重效验的认识论,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和他的唯物主义宇宙观一致的,是王充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就总体而言,汉唐诸儒对于知行关系问题的讨论不多,对浙学的影响也不大。至于宋明儒家,对知行关系的讨论与之前相比明显增多了。

  作者: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吴光  (原载《浙学通论》,浙江大学出版社)

编辑:肖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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