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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的逻辑演进

2024-11-07 18:04:32 来源: 社科在线

  自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明确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路以来,历届党代会持续强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尤其是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首次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当下中国城乡建设首要任务。一年多来,学界就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形成了一些成果,但大部分学者是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原因与背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性、如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等方面作研究,而从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 思想的逻辑演进角度挖掘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渊源与 重大意义的较少。加强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思想 逻辑演进的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另 一方面,也有助于揭示和理解我国当前城乡关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一、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的缘起———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

  城乡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对基本关系。城市与乡村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是互相影响、互相关联的命运共同体。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并未系统而明确地阐述过城乡融合发展理论,但其思想的火花散落闪耀在相关著作中,诸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主 义原理》、《反杜林论》、《论住宅问题》、《资本论》等。

  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开始于对资本主义城乡对立关系的认知与批判。马克思主义指出,在人类社会早期,城乡关系表现为城乡同一。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其低下,不具备分工的条件和城市产生的条件,无所谓“城市”,也就不存在与 “城市”意义相对的“乡村”,因而不存在城市与乡村的 区分与差别,社会浑然一体。城乡同一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恩格斯借用摩尔根关于人类史前史的分期法,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分为三个时代: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而整个城乡同一的发展阶段,贯穿了从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到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的全部历史。城乡分离是城乡同一与城乡对立的转折点。随着人类社会开始由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过渡,手工业得到发展且与农业之间的区别日益明显,个 人财富逐渐得到积累,为手工业进一步扩大和发展提 供了可能的资本。正是在此基础上,城市与乡村发生 了分离并且日益固定下来。“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 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从此,城乡对立关系成为城乡关系发展常态,“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 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 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时代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

  尤其是近代以来这种分离、对立的趋势愈加明显,矛盾愈加突出。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前,已有一些学者 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看到了在工业文明逐渐代替农业文 明的过程中,城乡分离、城乡差别直至城乡对立及其带 来的问题,并试图通过建构理论、推动实践以实现城乡关系的理想状态———城乡一体或城乡融合。具有代表性的有康帕内拉的《太阳城》、莫尔的《乌托邦》等历史文本,及19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分别努力建构的实业制度、和谐制度及公社制度等等。

  只是,他们的理论建构或实践活动没有能够揭示城乡对立的根源,没有看到近代以来城乡关系发生大翻转的根本原因,也就没有办法从根源上解决城乡矛盾,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崛起是以工业文明浪潮为基础的现代化运动造就的,是现代性的产物,马克思在其重要著作《1857—1858经济学手稿》中深入剖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历程,提出“现代性的历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乡村的城市化”的科学论断。现代性从根本上说是现代社会的根本属性。“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语境中,现代社会即指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对现代社会的理解离不开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把握。”现代性发展带来的问题实质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带来的问题,是资本的困境。在城市与乡村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更是看到了这一点,他们站在唯物史观的立场上,运用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深刻而科学的剖析,明确说明城乡对立的根源,并提出了“城乡融合”以及达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相关路径。

  在现代社会,一个国家或地区其城市发展水平是衡量这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现代城市正是现代性的产物,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产物,其形成与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城市空间在本质是一种资本建构的环境,是资本控制和作用下的结果”。与古典社会的城市相比,现代城市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如下两大方面:第一,城市在社会 生活中的地位与功能发生了根本转变。古典社会是自然经济占主导的社会,即使社会生产与交往在扩大,但依然属于从属地位,也就意味着,尽管城市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但并未占据主导地位;现代社会是交换经济替代自然经济成为主导的社会,交往快速扩大并打破了地域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成为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的主导空间形态,城市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由此,也就带来了城市功能的重大改变,现代城市的作用与功能完全是围绕着经济功能而展开。一般而言,任何时代的城市都具有基本的经济功能,但古典社会的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更多是基于其他目的,如政治与军事的需要,城市的空间布局也就按照军事的或政治的需要而设计,即使有些城市它的经济功能占主导,但是,城市本身也不是围绕工业发展或商业交换需要而有意识去设计的,而只是在社会生产的发展与交往中自然形成的。在现代社会,情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现代城市,更多是基于经 济发展需要,基于大工业发展需要,在原有城市基础上进行的改造或有目的有意识的建构。“它把自然形成的性质一概消灭掉(只要在劳动的范围内有可能做到这一点),它还把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变成货币的关系。它建立了现代的大工业城市———他们的出现如雨后春笋———来代替自然形成的城市。……它使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城市空间完全按照大工业发展需要来布局,呈现出明显的经济特征,而经济目标是现代城市建构与发展的首要目标。

  第二,城乡关系发生了根本的翻转。现代城市形成与发展贯彻工业文明原则,城市的经济功能与地位越来越重要。城市快速、机械地扩张,城市化出现了超大型、集中化和机械性等特点,并日渐成为世界体系的统治中心,而乡村不断被挤压,被边缘化,“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里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城市与乡村在城市的工业文明原则与乡村的农业文明原则作用下形成二元的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现代意义上的城市逐渐代替自然增长的城市,也最终使城市战胜了乡村,城乡对立。

  综上,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融合发展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在科学把握城乡对立状况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准确而敏锐。

  二、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的主体建构

  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是一个严密的系统,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分析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城市与乡村的发展状况,认为城乡关系一般由“同一”到“分离”甚至“对立”,最后走向“融合发展”,这是一个客观的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过程。

  (一)城乡关系发展的目标与价值指向:消除对立与差别的共产主义城乡融合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明确使用“城乡融合”概念是在恩格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撰写的纲领草案《共产主义原理》中,“… … 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城乡融合”的提出,表达了城乡关系现实运动的目标与价值指向。

  城乡对立存在有其必然性,但也有不可忽视的局限和弊端。首先,使城乡差别日益拉大,如前所述,城市意味着各种生产要素、各种机会、各种享乐与需求的集中,而乡村则意味着分散,城市越是开放、繁荣,乡村越是走向封闭与衰败。其次,对农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造成威胁,从而动摇乡村作为“安全因素”(芒福德 语)的地位。最后,最为严重的是造成人的畸形和片面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城乡关系的分析,无论是城乡同一、城乡对立,还是城乡融合,“人的全面发展”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一条重要主线,城乡关系状况如何,人的全面发展是最终目的。“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应,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些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这种对立在一定的历史阶段越演越烈,“并且每一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城乡对立,在城市繁荣与社会进步的背后,是乡村的停滞、落后,是城市生活过度的两 极分化、过度的浪费资源和越来越脱离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无法割舍的,乡村对城市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美国著名的城市学家刘易斯·芒福德在其《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中描述了这样的事实:“城市总是不断地从农村 地区吸收新鲜的、纯粹的生命,这些生命充满了旺盛的肌肉力量、性活力、生育热望和忠实的肉体”。芒福德一直坚持认为乡村对于城市有着重大意义,是一种安全因素:“… … 但一旦我们让村庄消失,这一古老的安全因素也将消失”,并把广大的农村人口喻为“生命水库”。“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和大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仅仅适应于工农业发展水平不够高的阶段,这种状态是一切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这种代价不仅抑制了乡村的发展,也抑制了城市的发展,社会的固有潜力未能充分发展,必须探求新的城乡结构形态。

  面对城乡对立,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唯物史观立场上着力批判城乡对立关系并提提出了城乡融合的洞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私有制的弊端表现越来越明显,必将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废除私有制,消灭剥削阶级就成为必然,随之城乡对立的阶级基础也将消失,城乡对立也将被彻底消灭。“… … 因此,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一方面不容许阶级继续存在,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建立本身为消灭阶级差别提供了手段。由此可见,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也将消失”。“城乡分离与对立给人类带来的“文明面”和对抗性表明:扬弃和超越城乡之间的分离和对立,在克服各自片面性弊端的基础上进一步走向融合,是人类历史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历史发展实践表明,城乡是互相关联、互相影响的命运共同体,一定历史阶段对立与分隔是有其历史进步意义的,但同时,城乡对立也有其弊端,将妨碍城乡两方的协调发展,而城乡融合发展是城乡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向与价值指向。

  (二)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关系发展的三个阶段是在社会分工与生产力发展的共同推动之下不断演进的,城乡融合发展也必须在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 实现的。“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 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而且任何人一 看就知道,这个条件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

  第一,社会分工与生产力的发展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动力。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强调分工在城乡关系 演变中的作用。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不存在分工,城 乡关系混沌一体,表现为同一;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 展,私有制逐渐形成,社会分工具备了条件,城市和乡 村逐渐分离,并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两者的对立趋势 也愈加明显:先是乡村凭借农业的优势占据了优势地位,而后,进入工业革命时期,分工得到深化和变革,城 乡关系出现颠覆,城市凭借资本统治了乡村。分工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城乡之间对立态势的发展,同时也必将推动城乡之间对立态势的消除。“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在劳动资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方面的相互关系”,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推动社会分工的变革,随着旧的分工方式的覆灭和新的分工方式的变革,城乡关系的发展将迎来一个好的环境条件,“… … 当社会得到充分改造,从而可能着手消灭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已达到极其尖锐程度的城乡对立”,城乡关系走向融合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对立是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又发展不足、不充分的产物,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 然的能力,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的能力,是人类社会存 在与发展的关键因素。一方面,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社会分工程度,分工不是自人类社会存在以来就有的,是在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发展的基础上才产生的,生产力决定社会分工,进而影响城乡关系;另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决定城乡生产发展模式,一定程度影响城乡关系。较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将创造丰富的 物质文化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在基本需求得以满足的情况下,人们的交往将多样化、普遍化,势必突破城乡限制,最终实现城乡之间无差别的和实质性的融合。城乡关系生产力与社会分工的发展构成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所有制基础。城乡关系之融合发展,生产力的发展是内在动力,是关键因素,而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也是重要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意味着私有制的废除与公有制的确立。“… … 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恩格斯认为,只有废除私有制,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才能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才能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才能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最终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才能使群体社会成员共享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才能消除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使全体社会成员得到全面发展。

  第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主体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理论始终贯穿着城乡关系的演变和人的发展这两条主线,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促使城乡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城乡关系由同一走向分离,直至对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后并没有消除这种对立,反而加大了对立,使城乡矛盾更加尖锐化,人成为受局限的动物,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城乡关系的彻底改变做了准备,城乡关系的尖锐化预示着城乡融合发展的到来。之后,马克思恩格斯论证了资本主义后社会,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城乡关系走向融合,在那个时候,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爱好,选择城市或乡村生活,自由选择自己的工作,人不再屈从于城市或乡村的分工,劳动不再是“异已”的存在,每个人都获得自由而全 面的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价值目标,也是促成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主体条件,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主体条件。

  三、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的现代演变

  (一)西方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忽视

  城乡融合发展,是城乡关系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合乎规律的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现实条件,是合乎人性的发展。虽然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理论建构的重点,甚至,不是其有意识、自觉的关注范围,但这并不影响其科学性与重要理论意义。只是,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城市愈加成为资本的宠儿,获得快速发展(城乡对立也更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城市学者或西方新马克思主义者关注乡村的更加稀少,研究几乎都指向了城市。

  作为西方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两位杰出代表,法国的列斐伏尔与美国的戴维·哈维(列斐伏尔是西方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鼻祖,戴维·哈维是西方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集大成者),他们无一例外地把城市作为资本空间生产的主导空间,乡村、城乡关系几乎不在其关注范围。列斐伏尔在《空间的生产》中指出:“生产空间主要是表现在具有一定历史性的城市的急速扩张、社会的普遍都市化,以及空间性组织的问题等各方面。”他指出空间的直接生产,而生产的中心是城市,在很多行文中,他隐晦了空间就是城市这个概念。

  以地理思维之长(空间观察),见人文社会之短(批判弊病),是戴维·哈维治学的主要特点,所以,哈维不仅仅是一位地理学家,更是一位社会理论大家。作为旗手,哈维执着地高擎马克思主义的地理理论。哈维自认为对原马克思主义所忽略的空间问题有开创性的阐发。他强调,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一个涉及全球的地理问题,而且资本主义国家曾经历了“空间修整”(spa- tialfix)的过程,将自身积累的危机与阶级矛盾转嫁到国外市场。他倡导“城市权利”,认为所有生活在城市里却享受不了高质量城市生活的人应当夺得应有的 “城市权利”,哈维一直深信不疑地认为:“城市是政治行动和反抗运动的重要场所。”乡村不在其视野范围之内。这一现象在西方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学者那里几乎是普遍的。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城乡融合发展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40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关系发展,其大体上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初期,农村支持城市发展的阶段。第二阶段是在工业化、城市化中后期,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观来解决“三农”问题,用联系的、发展的观 点,整体的视野来兼顾城乡、工农关系,但是,强调实行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说明党和国家发展重点和重心依然是城市。第三阶段是城乡互促共进、新型城乡关系建立的新阶段。无论是第一阶段的农村支持城市的发展,还是第二阶段城市反哺农村,城乡关系总是一种不对等的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其中,城市总是处于主导地位。这样的观念在现实中突出表现为乡村的发展不再保持乡村的特色,而是试图通过把乡村城市化,把村民市民化来解决乡村发展的问题。这种被动的“输入性”不尊重乡村的特性,无法 发挥乡村的特色,更无法实现持续的内生力量。实际上,乡村与城市,本应是异质的存在,各自有自己的特 征与发展规律,城市固然是现代社会人类生活、生产的主导空间,但是乡村对城市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乡村衰败、乡村消失城市的发展也将受到重大影响,甚至,城 市的发展是难以持续的。经历第一、二阶段,走向第三阶段的新型城乡关系才是科学的辩证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表明我国城乡关系的发展正由第二阶段走向第三阶段,这与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的契合更加全面、更加深刻。

  首先,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生产力向高质量、高水平、高层次发展,创造城乡居民需要的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认为,城乡对立是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又发展不足、不充分的产物。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生产力提升发展为源动力,必将打破城乡对立,走向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基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逐渐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的主要问题,而最不平衡的发展是城乡之间的不平衡,最不充分的发展是农村农民的发展。十九大报告进一步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把乡村的发展放到国家战略的位置进行决策部署,以全面发展来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体现了应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

  其次,乡村振兴战略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有目的有意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始终贯穿着城乡关系的演变和人的发展这两条主线,认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价值目标,也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主体条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七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 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 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农民是乡村的主人翁,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再次,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对城市化进程中乡村地位的再认识,为实现全面、平衡、充分发展而塑造 新的城乡关系。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化发展迅猛,早在2011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 ,以城镇为主的人口分布格局已经形成,标志着我们由乡村中国进入了城镇中国的新时代。城镇化难以逆转,如何在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的同时避免乡村空心 化并振兴乡村,保证城市化的可持续并“留得住乡愁”这是一个重大的新时代课题。十九大报告把乡村振兴战略置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基于对城乡特质差异化 认识的基础上,把乡村放置于更高的、与城市平等的地 位上,尊重乡村的主体性,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乡村从 属于城市的现实。

  乡村振兴战略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在深刻把握我国城乡关系发展规律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城乡关系理论。城乡融合发展是关系人类社会未来发展方向与发展格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关乎中国城市化发展方向、现代化实现质量甚至历史命运的重大问题。全球化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理论如何在理论和实践双重维度中实现创新发展,将对中国未来的稳定与繁荣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作者:傅歆(浙江省社科院)、孙米莉(湖州师范学院),原载于《浙江学刊》2019年第6期。

编辑: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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