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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筑牢基层善治根基

2024-03-20 09:52:51 来源: 社科在线

  2023年9月20日下午,在浙江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到枫桥经验陈列馆,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提出要始终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不动摇,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20多年来,“枫桥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实现迭代升级,由“治村之计”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国之策”。

  实现“管防治”跃升新路径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全面创新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20世纪60年代,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敌斗争阶段试点期间,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中央先后两次作了批转,使之成为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人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新人的成功典型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枫桥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党的十五大以来,枫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注重德法并治、创新方法,走出了一条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新路子。

  2003年11月,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这些年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习、推广、创新“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枫桥经验”基本精神不动摇,不断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通过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实践创新,丰富、充实“枫桥经验”内涵,使“枫桥经验”成为基层社会的新时代“善治”经验。

  从最初的人民群众民主专政经验,到以“群防群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再到统筹稳定与发展的新时代基层社会“善治”经验,“枫桥经验”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实践中,通过实现两次质的跃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寻了一条新路径。

  构建“三治融合”新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构建起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用好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厚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独具中国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通过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坚持党建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主线,将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合并为一人,实行村支书“一肩挑”,实现党务、村务一手抓,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头雁功能。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把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新事物纳入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发挥其在监督保障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之成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坚持自治为基,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充满乡土味的形式,如杭州余杭区“樟树下议事”、桐庐“新村夜话”、温岭“民主恳谈”等,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

  通过机制创新,在法治化轨道上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体系。在县级推广建立联合接待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县级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将信访部门联合接待中心、统一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法部门县级综治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司法部门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律服务中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社部门劳动仲裁院及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线下线上工作平台,成建制入驻县级“矛调中心”(“信访超市”),实行超市式服务。同时,还吸收“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咨询、心理服务、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个人品牌调解室、公共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进驻,实现矛盾联合调处、困难联合帮扶、问题联合解决、服务联合优化,为群众提供全部矛盾纠纷解决方法和化解方案,实现“就近跑一地”。超市式服务,让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就能把事情全办清、办结。

  通过实践创新,在基层治理中形成以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为导向的德治体系。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价值伦理,倡导仁爱孝悌、以和为贵、息事无讼等。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使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群众中的道德约束作用,形成一种自觉遵守规则、用规则处理问题的基层治理精神。大力创新道德教化的实践形式,探索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融入方式,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道德教化功能,从而为新时代乡村治理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注重“一人兴善,万人可激”的典型激励引领作用,积极吸收社会贤达、德高望重老人、口碑良好的企业家等人士组成道德评议团,通过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等方式树立典型,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同时,通过建设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德孝主题公园等设施,将道德教化融入日常生活,引导培植群众道德情怀,将德治正气内化为自觉的行为规范,从而对自治和法治形成有力补充。

  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中国之治”命题。“中国之治”的要义,在于“治”。“治”字,从水从台(通“臺”,即土石堆砌的堤坝),为“修筑堤坝、疏水防洪”之意。也就是说,“治”字最初的字面意义,是通过人为手段疏通洪水,保持良好的秩序。“大禹治水”的传说,即反映了“治”的最初涵义。大禹治水,改“堵”为“疏”,疏通洪水有功,被尊为“九州共祖”。这是中华文明政治秩序的起源。“治”又引申为安定、太平之义,与“乱”相对。在中国古代社会,“天下大治”“长治久安”是历代王朝的治国理想。因此,“中国之治”的这个“治”字,是中国国家治理的精义所在,是解锁“两个奇迹”的密钥。

  从中国这块土地中生长出来、土生土长的“枫桥经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可以说,它的诞生源于党的群众路线,而又滋润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它的创新发展,则缘于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我们的党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枫桥经验”诞生6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始终不渝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的主体性相统一,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实现治理方式和手段从“管”“防”到“治”的迭代跃升,治理内容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格局体系。同时,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日益丰富,不仅从一地的“盆景”变成了全国的“风景”,从农村拓展到城市社区以及互联网等新空间,而且从社会治安领域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多新领域,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们要始终以“两个结合”为根本遵循,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不动摇,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谱写“两个奇迹”新篇章。

  作者: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周祝伟,原文刊载于《浙江日报》2024年2月26日。

编辑: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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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提出要始终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不动摇,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20多年来,“枫桥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实现迭代升级,由“治村之计”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国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