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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共富” 何以可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实现的理论逻辑与推进路径

2024-06-07 17:53:23 来源: 社科在线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共同富裕不仅包括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还包括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这一论断强调了推动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在现时代的重要意义。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不仅要达至“整个社会的财富产出足以让全体社会成员摆脱贫困超越小康的状况” ,还需要构建精神共同富裕的社会样态。在精神领域,不论是共同富裕之“富”还是共同富裕之“共”,都与物质领域共同富裕的“富”和“共”有着巨大的差异,存在着更多的限制,需要我们更为深入地讨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基本含义,探索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可能性、必要性、现实性及其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相互关系,厘清迈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具体路径,进而为构建共同富裕的社会样态提供理论证明和理论导引。

  一、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概念探微及界定

  近年来学术界对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研究刚刚起步。研究成果集中在精神富裕与新时代人民美好精神生活、中国式现代化、文化振兴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上。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行界定和阐释,涉及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伦理学、政治学等,相关观点包括: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中国式现代化为实现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了根本保障,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引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提供高质量的社会精神产品和公共精神产品,助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等等。学者们的研究对于探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相对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特殊内涵、凝聚精神共富的社会意识助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概念产生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概念的联想与外推,但比物质生活共同富裕更为复杂,难以对它进行精确定义。首先,对于精神富有之“富”我们应该如何解释,这是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行概念阐释时面临的首要问题。物质之富是相对确定的,“指的是存在贫富差异的前提下,人们拥有富足的物质财富,即人们拥有的物质财富达到某一阈值以上的状态”。物质之富在质上是贫困状态的对立面,在量上则可描述为拥有一定数量的物质财富。“由于人们的收入水平、所属阶层、教育背景、兴趣爱好等并不相同,从而也导致公众的精神世界千差万别”。精神之富因其具有主观性,所以难以确定其度量标准。

  其次,我们还面临着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之“共”如何定义的问题。毫无疑义,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表述和概括了人们精神生活中的许多现实状况。如从孔子办学伊始到现代大众教学体系,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在知识层面对共同富裕的理念、制度和机制的探索。但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之“共”,在这里仍有复杂之处,其一,精神活动是一种意识现象,需要依托大脑活动来进行,大脑活动是纯粹个体性的活动,本身无法共享、共情,人们追求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活动必须通过语言来沟通,“‘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振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而语言是社会公共约定的产物,并不能完全表达意识的内涵和外延。其二,个体先天与后天的差异性及它们的共同作用,同样决定着实现精神之“共”的艰难性及其在许多领域内的不可通约性。人的先天禀赋对精神活动影响巨大,不论是精神产品生产还是精神产品享受均是如此。尽管人的活动从类的角度来说是全面的,但从个体的角度来看总归是有限的。与个体先天差异带来的影响相比较,后天的社会性差异对追求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影响更为广泛和深刻。 自有文明以来,人们便因分工和阶级、阶层的差异,固定在特定的社会时空结构网络节点上,节点的有限性决定了人们的精神生活存在很大差异。“意识具有相对性和阶级性,人们的意识受到社会地位、经济利益和阶级立场的影响。”这就决定了我们无法将对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理解方式照搬到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诠释上。

  尽管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概念有着诸多微妙且难以定义之处,但不等于说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概念是一个不能成立或无法定义的虚妄概念,我们需要在不同层面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定义和内涵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

  一方面,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毫无疑问指大家的精神生活一起丰富起来,如每个人都有实现自我价值和发展的机会,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平等的机会来满足精神需求,但精神生活丰富绝不意味着人人都一样丰富,而是指差别化的丰富。其一,社会分工带来的知识门类的专业化既为人们的精神生活在特定领域中丰富起来提供了可能性,也为人们达成同质化的精神共富设置了门槛与壁垒,即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之“富”与“共”存在着天然的张力。个体在专业性的精神活动领域之内的丰富,既难以与专业领域之外的人共享,也限制着他在专业之外的其他精神领域内的活动和发展。不过,在社会总体层面看,个体各自在其专业领域内的丰富和发展会汇集起一个全社会精神活动繁荣丰富的景象。其二,精神生活与精神活动的差别化丰富还表现在精神层次上的差异,如在知识领域,不论是在天资方面还是在社会所能提供的客观条件方面,人们都难以拥有相同或接近的知识水平,在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等精神境界层面,千差万别更是常态。这就决定了我们确立和倡导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是差异化的共富,其核心指向是:(1)引导更多的人在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领域突破更多的限制与壁垒,获得更多的机会,产出更多的产品并收获更多的精神享受。(2)引导更多的人在精神领域逐步迈向更高的境界。

  另一方面,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还有一层特殊含义,即关于“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意识。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有所不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因精神自身的能动性,不仅需要具备类似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共创、共有、共享形态和情境,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关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精神意识。这种精神意识是生成共同富裕社会的根基。 我们无法设想在一个充满了自私自利和独占意识、或自私自利和独占意识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能够实现共同富裕。“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澄清各种模糊认识,防止急于求成和畏难情绪,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可见,确立精神世界的共富意识是我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主观前提和精神导引。

  概而言之,我们可以在两个层面讨论和定义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概念:一是在精神生活共创、共有和 共享层面的讨论,这时首先需要厘清的问题是哪些精神活动是可以共创、共有和共享的,哪些精神活动 是无法或不需要导向共创、共有和共享的;二是在对建构共同富裕社会状态反思层面的讨论,这一层面 的讨论,其理论意义在于进一步揭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概念的特殊性,其实践意义在于强调生成全体人 民共同富裕意识与理念对于实现共同富裕长远目标的重要性。

  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可能与边界:从知识到格局

  “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共同富裕就是要达到一种全面的、共同的富裕状态,不能只是物质充足而精神世界贫瘠的单向度富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实现人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才能免于“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的私有制社会状况。“从历史发展看,如果一味简单回避社会思想文化的反省和讨论,会导致社会发展健康方向的偏离。” 精神领域是丰富而复杂的立体系统,精神系统的内部是分领域分层次的,它们与社会物质领域分别有着或紧密、或松弛的对应关系,因而,构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社会精神样态,首先需要我们深入精神领域内部,进一步划分精神层次。“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从认识论和情感论的角度,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以满足人们精神世界的“多维需要”为基本出发点,将人的精神世界从浅到深地划分为知识、情感、德性和格局四个领域和层次,通过剖析每一个精神层次中特有的运行规律和行动方式,探寻在知识、情感、德性和格局等精神层面达到共识、实现共富的可能及边界。

  (一)知识层面的精神共富:实现知识层面的共享与共识

  知识领域是人类精神共通的最大领域。其一,个体有意识的精神活动绝大部分都是围绕着认识、理解、掌握主体自身和对象世界的知识展开的,知识越多意味着精神活动的内容越丰富。人们获取知识不仅需要凭借自身的天赋和努力,还需要参与教育等公共的社会活动,这就决定了知识共富是精神(知识)活动的本质要求,即个体只有在精神(知识)共创、共享的进程中才能实现自身的知识丰富。但是,由于主体间性的限制,个体无法直接共享他人所拥有的知识内容,只能通过语言和文字等中介实现对知识的共创共享,而语言和文字的掌握又具有限定性,它是人们共享、共创知识的起点和第一个通道,人们 对于语言、文字的掌握程度,决定了其在何等高度上掌握知识、创造知识并与他人共享知识。

  其二,人们通过学习语言文字掌握知识并实现知识共富,是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一般性上来说 的,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将遭遇到体力、脑力的有限性及兴趣偏好的制约,个体无法全面掌握和共享人类业已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将知识创造和传播活动进行专业化的分工,是人类快速扩展知识领域、丰富知识容量、深化和提升知识层次的最佳路径。然而,知识生产的传播和专业化分工,同时带来了个体相互间巨大的专业壁垒,这是由于当人们完成了基础的通识教育之后,一旦进入专业领域,就被局限在特定的知识领域,其精神(知识)活动也就被限定在同一专业内的人员之间进行。在专业共同体之中,人们共同进行知识交流和知识创造活动,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现实的;一旦越出专业界限,不同专业的人群共同从事专业知识的生产和传播是非常困难的。当然,专业共同体对知识共享的限制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定的人群或场域中,人们突破它的限制的可能性和通道是存在的,如专业人员通过多学科知识 的学习以了解其他领域的知识,达到不同专业知识的融通和共创;再如专业人员将学科知识通俗化,使专业领域之外的人们了解和掌握这一学科知识的核心要义,以达到知识共享的目的等。

  其三,人类知识是一个巨大的立体系统结构,它的内部不仅有着分门别类的众多专业领域,还呈现出知识的不同层次之间的差异。特定个人的知识总是有限的,不仅有着专业的限制,更有着层次的限制。在这里,我们依然看到人们在知识领域的共富(关于知识共创、共享的直接活动)大致会限定在知识层次相近的人员之间,很难在不同层次的人群之间进行。尽管此限制并不是绝对的或不可突破的,比如教育即是突破限制、扩大知识共享范围和实现知识共同体的最有效和最基本的路径,将具有不同知识层次的人们组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内部有着一定专业和层次分工合作的教育系统和研究部门,也是人们在推进知识共创、共享活动的过程中最为常见的组织形式。

  “工人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这些需要的范围和数量由一般的文化状况决定。”人类通过协同活动创造了语言和文字,进而创造了知识,使知识的传播和传承成为可能。语言文字的空间及其交流,规定和象征着知识空间和共创、共享知识的边界,通过学习语言文字,人们实现了对知识的掌握和共享。可以说,知识层面的共同富裕意味着知识层面的共享与共识,这是人们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最为基础、也最容易实现的一个面向。

  (二)情感层面的精神共富:引发和强化群体特定的共通情感

  人的理性活动主要体现在知识领域,而感性活动主要体现在人的情感领域,这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精神活动。与知识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经由后天创造而获得有所不同,人们的情感活动是建立在感性基础上的精神活动,更多来自先天本能。情感活动主要有三个来源及类型:一是人的纯粹自然本能的呈现;二是人们在成长过程中逐渐累积起来的情感,这类情感既是对自然本能的强化和发展,也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习得和累积起来的,如友谊、互助等;三是在第二类情感的基础上随着人们社会活动范围的 扩大,并通过历史传承和文化感染而强化、发展起来的情感,如族群意识、地缘亲情、民族情感、国家情感、阶级(阶层)共情等。 “ 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

  通常人们认为人类的活动都是受知识的指引而进行的,尤其是进入现代工商业社会以来,知识的地 位尤为突出。实际上,人类精神活动的大部分内容是情感活动,历史越往前推演就越是如此。这从中华传统文化体系中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人的情感活动(如人情世故)的描述中便可明见。再如,微观层面的勇气、牺牲行为,中观层面的社会舆论、社会集体行动,宏观层面的国家竞争、武装战争等都受到人的情感活动所引导。理性的知识活动和感性的情感活动尽管分属两个独立的精神层面,但两者经常发生关联并影响对方的存在形态。在人们的实际活动中存在着大量的情感影响和改变理性认知的情形,如偏爱某事物时的美化认识与憎恶某事物时的丑化认知。人们精神生活中的情感活动和知识活动不仅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情形,还存在着融汇一体的情形。这种情况在爱、憎、好、恶这类精神形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爱亲人、爱同胞、爱祖国、爱人民等精神,即是人类天然情感和后天理性知识共同作用的产物,是包含着情感认同和理性判断的混合性精神现象。

  由情感性精神活动区别于知识性精神活动及它们相互关联的特性决定,在达成情感共富的过程中,亦会呈现一系列相异于知识共富的特殊性。首先,共富进路形式的特殊性。由于情感活动不像知识活动那样以文字(语言)的形态呈现于外,主要通过内化的方式进行能量传递与共振,因而情感难以通过类似知识传授、概念讨论等方式共通与共享。其次,情感共富具有量度的特殊性。知识层面的共富是比较明晰的,即知识的数量、层次和普及面达到一定程度,我们却难以将类似量度指标直接转用到情感领域。众所周知,知识在应用时会产生好的或坏的、正面或负面的后果,但不存在所谓负面的知识。而人的情感,包括爱恨情仇或喜怒哀乐、振奋或萎靡等,却存在着正面或负面的问题。因而,人们追求丰富的知识,“技多不压身”,但情感活动却不是越多越好,情感活动存在着是否适度的限域问题。可以说,知识是客观且普遍的,情感则是主观且差异化的。因而,要推进人们情感层面的精神共富,核心不在于向社会传播普遍性的知识,而在于向人们传递能量和信息,以引发和强化特定的情感。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讨论情感层面的精神共富,需要重视引发和强化群体特定的共通情感,防范因为情感层面的分离而导致的社会隔阂甚至撕裂,将正面情感汇聚成更为澎湃的合力引导社会良性发展。

  (三)德性层面的精神共富:生成趋向善的共识和社会道德氛围

  人们的精神世界是有层次的,从情感到知识再到德性呈现出由低到高的跃进关系。其中,人的德性对情感和知识起着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德性是人从动物世界中独立出来成为“人”的重要标志。关于德性自古以来就贯穿着一个争论: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性恶论更多着眼于人的德性精神的发生学来源(生物性),且在人的德性精神的生物学基础层面实现逻辑自洽。性善论则着眼于人之为人的社会规定,以思辨的方式合逻辑地证明人性本善。性恶论看到的是人之精神的生物性来源,但在将它作了基础化、全面化处理之后(扩充为整个精神世界的实质和核心),遮蔽了人从动物世界中进化出来的社会性规定———人之善良德性。性善论看到了人高于动物的社会性规定,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人永远无法摆脱动物性,动物性构成了人在现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现实。“而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换言之,人是生物性和社会性的综合体,性善或性恶都是在人的生活中可能发生和正在发生着的真实内容。 实现人们在德性层面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本质上就是要生成趋向善的共识和社会道德氛围,引导人们践行德性本质,展现出富足的社会精神风貌。

  毫无疑问,人的德性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养成、构建起来的,且德性会在一切社会活动领域 中烙上自己的印迹。德性是经过凝炼和提升,从而高于情感和知识的独立精神系统,它既存在于人的主观世界中,也投射在社会习俗和成文的各种社会规章制度中。近 30年来,人们通常将前者称作个体道德、个体德性,将后者称作制度德性、制度伦理。在个体层面,德性的提升主要依靠个体对社会道德规范和要求的接受和内化,依靠个体自身的道德修炼和自觉行动;在社会层面,德性的提升主要依靠道德舆论的生成和推动,依靠道德榜样的感化与引导。个体德性建设与制度伦理建设是相互支撑和相互补充的,并在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过程中得到共同发展。个体德性建设更多的体现为社会舆论对个体情感的节制和引导,制度德性的生成、发展和具体实践,既关系到制度德性与社会道德意识之间契合程度 高低的问题,又关系到制度德性是否被人们普遍认可的问题。需要考虑制度安排本身是否完善,是否具有道德性和道德感召力,是否合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是否与人们的理性认知水平相适应。同时,任何制度只有在其得到贯彻落实并转化为实践时,才能真正体现制度蕴含的制度德性和道德感召力,从而成为人们行动的制度伦理准则。概而言之,在人们的德性层面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既需要在传统的个体德性界域加强道德建设,又需要在制度伦理界域加强制度德性建设,并依托制度的强制 性、普遍适用性来促进道德的普及和践行。

  (四)格局层面的精神共富:规制和引领知识、情感和德性朝向统一的作用方向

  格局是一种融合了知识、情感和德性并建立在它们之上且能够安放他们的精神结构、精神状态和精神境界。格局的核心内容是个体对世界尤其是周围环境、人和事的总体性看法及评价,包括个体所看到的世界范围的大小及与自身的相互关系。格局越大,所看到的世界越大,个体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越是美好和友善;反之,则看到的世界越小,个体与世界的关系越是疏离、冷漠甚至敌对。较大的格局通常与具有较好的知识涵养、丰沛健康的情感和崇高的德性同时出现。当个体缺乏格局或者失去格局的规制与导引时,知识是没有灵魂的,情感是嚣张的,而德性往往会转变成道德极端主义。格局同样决定着情感作用的方向和功用。情感作为人们行动的源头和动力,在赋予人们主观精神力量的同时,也时常束缚制约着行为主体的行动。这时,需要行为主体打开精神格局,以更大的格局引领情感的作用方向,进而摆脱原先的情感束缚。例如,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放下政党仇恨、阶级仇恨和个人怨仇,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反法西斯主义的胸怀格局积极推进和建立抗日民族 统一战线,并因此取得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依据以上所述,人的精神格局是知识、情感和德性的反映和升华,是人们对道德超越感的向往,体现了人的精神世界之宽广浩瀚程度。

  “现代国家的诞生则使精神生活进入功能性参与管理为特质的精神生活逻辑之中,人们已经不再把精神生活的权威及根源寻找和探讨作为核心,而是开始将功能性参与管理为特质的精神力量转换成全 球结构体系的文化基础,使其成为社会群体的高度社会化力量,进而产生了这一时期的核心性问题:民众个体的优良精神生活如何在国家与社会中进行表达与培育。”国家需要为国民幸福和生存安全提供恰当的精神生活秩序,提供国民精神生活优化发展的空间和条件,在制度安排和文化氛围中生成国民的 公共性品质,从而形成优良的精神生活发展逻辑和宽广的精神格局。人的精神格局是安置知识、情感和德性的房屋,并对知识、情感和德性起着指导和调配作用。要实现格局层面的精神共富,不仅有赖于人的知识增进、情感丰富和德性跃升,还需要规制和引领知识、情感和德性朝向统一的作用方向,实现人的精神格局的顿悟和羽化。

  三、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社会条件与实践路径

  “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进行分析,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不是人们的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现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但是,如果这种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同现存的关系发生矛盾,那么,这仅仅是因为现存的社会关系同现存的生产力发生了矛盾。”离开现实的社会条件去构想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只能是一种空谈。 人们只能提出自己可以解决的任务,任务是因社会存在变化发展的需要而生成的。进而,我们要探索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这一美好愿景实现的具体方式及实践路径,必须明确“现实”对“精神”的“纠缠”和“制约”,在现实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存在中进行探索。同时,在我们分析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基础性作用时,不能笼统言之,应当深入到各个层面的特殊对应关系中找到具 体的联结内容和联结方式,进而采取具体的对策和措施。比如,推进知识共富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不同于推进情感共富、德性共富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需要分别投入不同的物质条件,改革和完善不 同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

  (一)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富裕水平,实现教育的平等性、公平性与开放性

  知识普及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社会历史发展进入现代工业社会之后的产物。在渔猎及后来的农业社会历史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社会剩余产品十分有限,且有限的剩余产品集中于少数人手中,故而知识的生产、学习和享用也仅限于少数人。工业社会因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社会产品极大的丰富起来,为普遍富裕或共同富裕提供了可能性和现实性,从而使广大的社会成员有能力支付学习知识的成本。工业生产力愈是发展,对劳动力知识技术水平的要求就愈高,劳动者只有在掌握了相应的知识技能之后才有可能进入社会物质生产过程,大工业生产方式对劳动者知识技术的高要求和劳动者通 过掌握知识才能获取生存资料的需求共同推动着人们知识层面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断前行。同时,大工业生产方式(包括广泛的市场体系) 本身就是知识大量生产、广泛传播和充分共享的最大场域,工业时代知识体系的主体内容都是围绕着大工业生产方式建立起来的。因此,大工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发展与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是知识层面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首要条件。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促进知识共富的第一个进路即在于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地提高物质生活富裕水平。

  早在2000多年前孔子就曾提出和实践过“有教无类”这一知识层面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伟大思想,办学向社会开放、招生不分高低贵贱和平等教育等价值观念,不仅在当时为突破教育的等级制壁垒 开辟先路,也为当今知识层面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了强大的社会思想史资源。换言之,教育的平等性、公平性与开放性是实现知识共富不可或缺的社会条件。只有当教育不再受到身份贵贱、贫富与否的限制,在全社会向天赋和意愿开放时,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在知识层面的社会条件才趋于完备和成熟。以此观照现实状况,不难发现教育资源分配的平等性、民主性和开放性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如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率虽然已超过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但高中以下学历的大量存在与知识共富的理想愿景仍有较大的差距;再如城乡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的差异依然存在,边远山区儿童入学难、升学难的问题依然突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虽与教育资源投入的总量不足有关,更与身份、户籍、行政区域差异等社会因素相关联。因而,推进和构建知识层面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社会状态,不仅需要构筑大工业物质基础,同时需要及时跟进社会改革,改善社会关系和社会条件。

  随着社会化大工业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知识的生产、学习、传播越来越成为一个系统庞大的独立领域;另一方面,知识生产内部也越来越成为分工精细、合作广泛和交流频次高企的社会化过程。现代社会中的知识生产和传播不再是个体的私人事件,而成为一个社会性的事件。 在这里,我们不难发现,知识的生产、学习和传播过程与物质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有着高度的相似性,工业生产力发 展在为人们的知识共富和知识共享带来农业社会时期无法想象的极大便利性的同时,亦带来了新的限 定:知识层级的搭建挡住了不合格者进入高层级学习的通道;专业知识生产和传播(教育)的分立,阻隔着不同专业人群之间的共创和共享;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创建,在保护人们知识创造积极性的同时,抬高了知识共享的成本和门槛。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技术性限制还与一些个人、组织和企业的利益深度捆绑在一起,与知识生产、传播的社会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深度联结在一起。换言之,特定的知识生产传播的社会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和利益分配格局既是知识共富的社会条件,同时也构成了知识共富的限定条件。因而,推进知识层面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还应当深化社会改革,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知识生产传播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格局。

  (二)积极传递能量和信息,以爱国、友善等正面情感浸润人民心灵

  与精神的知识形态相比较,精神的情感形态更具主观性和易变性,更容易受到个体主观因素的影响。因而,情感的共富或者说情感的共鸣共振对社会条件的要求更为严苛。要实现情感共富,需要重视人民群众的情感需要和情感输出,优化人们情感的表达方式,以爱国、友善等正面情感浸润人们的心灵,进而使人民群众产生情感的共鸣与共振。

  当人类还处于为了生存而辛劳、为了获取生存资源而展开竞争和斗争时,当人类还因为占有生活资源的方式不同和占有量的多寡而划分为族群(国家)、阶级、阶层时,人们不仅会产生具有特异性的个体情感,还会在个体情感的基础上生成族群情感、国家情感和阶级情感等。同一族群、阶级、阶层的人群会产生相同的情感,形成情感的社会共鸣与共振。值得指出的是,群体(族群、阶级、阶层)情感,并不是无条件的越强烈越广泛越好,情感共富与知识共富有着重大区别。 知识共富一般总是共富水平越高、越广泛、越持久越好,情感的共富却不完全如此,对情感层面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行的价值评判还应当与时间、地点和条件相联系。处于同一时段的人们往往更容易引起情感上的共鸣共振,而处于不同时段的人们之间的交流可能存在诸多隔阂。具体到人们对社会事件的看法而言,时间对于情感变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人们对事件态度的改变和情感的强化上,一些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可归因于时间的累积而导致的群体性情感积聚并爆发的结果。“当自身利益得到满足时,要多考虑受损方的心情和感受;当自身利益暂时受损时,应把握形势、胸怀大局,并在自我调整中避免片面、偏激与极端的心理和行为。”人们情感上的共鸣共振还取决于情感对象的神圣性和表达手段的艺术性。人们情感上共鸣共振的

  发生与情感对象的神圣性紧密相关,一般来说,神圣性和艺术性水平越高,越是容易引起情感的共鸣共振。例如对神圣英雄的崇拜和颂赞是人们自然情感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而成为人们情感对象的英雄却大多经过了艺术化加工,这显示出艺术加工对于情感传递的重要作用。“要发扬中国文艺追求向上向善的优良传统,用思想深刻、清新质朴、刚健有力的优秀作品滋养人民的审美观价值观,使人民在精神生活上更加充盈起来。”人们在情感层面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还有赖于情感传递手段的不断进步。与农业社会人们相互间主要依赖语言和文字传递情感有所不同,现代社会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的进步,使得情感的共鸣共振获得了传导的快捷性、路径的多样性、范围的广泛性、规模的巨大性和冲突的强烈性等诸多特性,这也使得群体性的情感共鸣共振对现代技术产生了越来越深的依赖,拥有技术或者 能够控制技术的个人或机构将拥有调节和控制群体性情感走向的能力。故而,如何对这些技术主体进行政策和法律层面的约束,也是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程中的重要议题。

  推进人们情感共富的核心不在于向社会传播普遍性的知识,而在于向人们传递能量和信息,以引发 和强化共同的特定情感。 “ 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③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就是以爱国、友善等正面情感浸润人们的心灵,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三)厚植与德性相对应的社会关系,营造崇尚崇高德性的社会氛围

  生成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之德性共识,需要重视与德性相对应的社会关系的厚植与扩展,倡导具有崇 高德性的社会氛围。人是社会性存在物,人的德性是在社会存在和社会关系的基础上生成的。要使特定的德性变成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必然需要与德性相对应的社会关系成为普遍的、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关系。当商品交换关系还是一种局部的、地域性的社会现象时,独立、自由、平等等观念和德性难以成为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反之,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独立、自由、平等等观念和德性会逐渐内化为人 们共同的精神禀赋。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之德性共识的生成,首要的实践进路就在于推进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关系的发展,筑牢德性精神的社会关系基础。

  在生成平等、自由的社会观念与社会关系的同时,营造崇尚崇高德性的社会氛围是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当一个社会普遍倡导虚无主义价值观、视利益最大化为理所当然,而将牺牲、奉献看作是伪善时,这个社会当下的道德状况必定堪忧。要倡导崇高德性,首先,要在舆论上树立道德标杆,让有德性的人和事获得普遍的舆论赞誉和精神褒奖,成为大众的模仿榜样。其次,在对特定的有德之人、有德之事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还应当给予特定的物质奖励。 再次,在组织层面需要辅之以特定的组织德性建设和制度德性建设。组织是其内部成员共同创造组织德性、生成德行共识、在德性层面实现精神共富最为深厚的社会基础。比如,共产党人执政为民的精神理念、人民解放军“饿死不掳掠”的组织纪律、一些被定义为“民族企业”的中国企业所具备的坚强品格和科研创新精神等,都为内部成员共同德性的生成提供了强大的组织条件和德性滋养。

  “精神的本质就是自由。”要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还需要社会德性观念具备包容性和开放性。社会各个阶层和各类组织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处位置和利益的不同决定了他们所生产、推崇和传播的德性观念也会存在差异,这些不同的德性观念会在人们的社会意识形态场域展开激烈的竞争,并争取尽可能多的受众。多元化的德性观念在社会意识领域展开良性竞争,是人们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社会条件和现实进路,亦是人们避免陷入道德极端主义和德性单极化、简单化、贫瘠化的重要保证。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用一种德性或道德观念无法统摄所有领域。比如,追逐利润是商人在从事商业活动时的主观动机和德性,这一动机和德性为商业繁荣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主观动力,但是,这种伦理德性存在的合理性与适用范围具有特定的条件,即只能存在于商品交换领域,且需要受到法律、公序良俗和公平竞争等规则的约束。反之,助人为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德性是高尚的,亦是被推崇的,却不能因为其高尚而把其变成统摄所有人全部行为的绝对命令。与社会生活和社会系统中的复杂性相一致,社会的运行规则和人们的伦理德性也是复杂的,其中的每一种德行都有其适用领域及适用程度。在复杂的系统中,一些观念和德性是相互冲突的,然而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它们又可能互为前提。因此,在推进德性层面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程中,社会容纳多种性质和形式的德性观念于一体,以显示德性的丰富性和成长性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四)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传统,提升人民的精神境界和格局

  精神格局的高低同样与社会状态紧密相连,其发生关联的方式和路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人的格局与其生活环境、生活范围的大小和丰富程度紧密相关。人们所接触的空间越广大,信息量越丰富,人们具有开阔胸襟、扩大精神格局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就越大。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们突破了小农生产生活方式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的限制,精神格局和视野会更加开阔。其二,人的格局大小还与民族国家体系背景下的国家格局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国家的品性和格局影响着国民格局之异同、大小和高低,是生成人们共同精神境界、格局的最基本的社会条件和最大的精神元素来源地。例如,在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在扬弃传统大一统国家体制的基础上,建立了更高水平的团结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体制,进而为全体人民生成普遍的总体主义精神境界和大格局创造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和充分的社会条件。其三,人的精神境界和格局与文化传统和文化传承有着紧密联系。文化底蕴越深厚,文明传承越久远,所展现的历史空间就越是广大。故而,浸润于具有悠久文明传承、深厚文化底蕴中的人民,其精神境界和格局自然广大而高远。与此相反,一个国家或地区中的人们如果没有或缺乏历史精神的滋养,其国民精神和历史感的缺失将是一种必然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大历史观、大时代观,把握历史进程和时代大势,反映中华民族的千年巨变,揭示百年中国的人间正道,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有着悠久历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传统是当今中国构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最大凭借。一旦追求和实践了数千年的“德化天下”“四海一家”的时空景像内化为每一个个体的精神境界和格局,国民精神和格局将会十分壮大高远。“在马克思所向往的未来理想社会中,即从物质生产领域和人际剥削关系中解放出来的‘自由人联合体’‘自由个性’和‘自由王国’阶段,‘精神’终会回归本位,精神自由也必将超脱现实环境和物质条件的限制,并成为表征发展高度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标识。”精神生活质量是衡量人类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当一个国家的精神文明纽带出现断裂时,现代化反而会带来异化感,并导致认同危机。在信息技术时代,人文精神和格局的提升对于人的全面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深厚的传统文化和悠久的文明传承,为我们构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了厚重的社会历史条件,亦为从实践上加强历史精神教育、深化国民精神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进而达至“四海一家”的大格局、高境界提供了现实基础。我们应当继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动中华文明的传统格局观实现现代性转化。

  四、结 语

  相较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概念,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无疑是一个更为复杂、更加抽象的概念。如果说物质富裕和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可以利用货币单位确定最低标准,那么精神富裕和精 神生活共同富裕则很难找到一个确定值作为衡量标准。进而,关于精神富裕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讨论,基本上是基于质性的讨论、基于精神状态跃升的讨论。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伟大事业,最为重要的理论要求是遵循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一般原理,在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各项实践活 动时,以社会物质条件和社会关系为前提,以实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关系的进步和人们的物质共富为目的。

  关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讨论是关于共同富裕话题的延伸。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概念的讨论,不仅深化和拓展了共同富裕概念的内涵和边界,更明晰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概念内部的具体结构层次和内容,较为清晰地探究和描述了社会物质条件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各结构层次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具体方式和路径。人的精神活动有着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和特殊的行进规律,思想活动“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虽然它的根子深深扎在经济的事实中。”按照精神生产自身的规律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避免用物质生产、物质共富的方式替代、平移到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领域之中,是我们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遵循的底线。

  作者:陈思宇(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胡承槐(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原载于《东岳论丛》2024年第3期。

编辑: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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